偃师法院“秉公执法,为民除赖”
作者:王双喜 张军营 发布时间:2017-04-21 09:51:47
申请人姜某及代理人霍某给偃师市法院送“秉公执法,为民除赖”锦旗一面,对偃师法院果断出击、积极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表示感谢及称赞。据了解,姜某申请执行张某债务纠纷一案,经偃师市法院判决张某赔偿姜某3万元及利息1100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法院判决所确定的义务。4月20日,偃师市人民法院在集中执行活动中,将张某依法拘传至偃师法院,询问其间其态度恶劣,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为惩治“老赖”,彰显法律威严,偃师法院依法对张某采取拘留措施,以示惩戒。
责任编辑:张鹏璐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