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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执”重拳出成效 难案执结护天平

  发布时间:2017-04-13 17:27:48



    2017年4月10日上午,偃师市法院对韩某以“拒执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据了解,李某申请执行韩某借款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韩某有能力履行但拒不履行法院已生效判决,虚报财产且长期规避执行,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拒执罪”。宣判前,韩某迫于法律威严,积极联系家人筹款6万元及其利息一并交付于申请人。鉴于其认罪悔过,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该院依法从轻处罚做出上述判决。

   上图为偃师市法院当庭宣判。

责任编辑:张鹏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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