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我看到宋某的车在洛阳遗址公园附近,人也一定在……” 。2017年3月17日上午8时,偃师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刚到办公室,电话铃声即突然响起。得知这一重要线索后,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立即联合执行组成员,迅速出击。
据了解,这是一起宋某因借彭某欠款迟迟未归而引起的借款纠纷案。偃师法院判决生效后宋某就搬家了,而后彭某申请偃师法院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宋某名下无财产,打电话也无人接听,长期下落不明,一度使案件陷入僵局。但上午的这个电话令执行法官格外的惊喜,“再也不能让这种刻意规避执行的‘老赖’逍遥法外了,”执行法官暗下决心。
放下电话,执行法官即迅速协调办案法警及实施组联合行动,驱车40多公里,直奔洛阳隋唐遗址公园。为避免打草惊蛇,执行干警蹲守在附近,约一个小时左右,被执行人宋某终于出现,执行干警快速出手,被执行人宋某看到这场面,一下惊呆了,待反应过来后,遂恳求道:“你们别拘留我,我马上凑钱,我以为搬家了,这事儿就不了了之了,没想到法院速度这么快、力度这么大。”当日下午,被执行人宋某积极联系家人将应履行之款项30250元,如数交付法院,使得该案圆满执结。
近年来,偃师法院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执行快速反应机制,并切实落实到位。针对部分被执行人长期外出躲避执行等情形,执行法官能及时快速处理各种线索,有力震慑了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老赖”,加快推进我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