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青少年犯罪的预防教育与法制宣传工作,3月25日下午,在不影响正常审判工作和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下,偃师市法院利用周末时间,邀请偃师高中100余名学生到该院参观学习,并组织学生旁听了一起盗窃案件。
学生代表首先在法院机关大楼东大厅观看了法警工作记录片,对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法警队部,执行指挥中心,执行办案中心进行了参观,感受法院的审判氛围和法院文化,增加了对法院工作的认识。随后,在法院审判庭现场旁听了一起盗窃案,此案作出了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的判决。最后由少年庭庭长郭卫东给来院学生上了一堂以《处理青少年盗窃犯罪的法律法规及青少年盗窃犯罪的成因》为题的专题法制教育课。
郭庭长以少年犯涉及最常见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盗窃、抢劫、敲诈勒索五个罪名入手,并结合自己审判工作实践经验和体会,详细解说了这些常见罪名的犯罪构成,并从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角度深刻全面分析了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十余名学生就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法律事件及一些法律常识先后举手提问,郭庭长均一一做了详细解答。最后,郭庭长建议学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要努力养成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关心集体,努力学习优良作风的生活习惯,坚决摒弃自私、懒惰、狭隘等恶习,自觉尊重社会公德、学习法律、遵守法律,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并积极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一位道德高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好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