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执行难”一直成为困扰法院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受到挑战,由此引发的信访案件,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执行工作既是法院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它不仅关乎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关乎法律权威和尊严,关乎党委、政府形象。然而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又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难度颇大的工作。有的是多年来积累下来的陈年老案,有的则是涉及地方、部门经济利益问题。故要树立攻坚克难、只争朝夕精神,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不断加强夯实六项建设,着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加强执行组织建设。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增强对执行联动机制的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法院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首要原则。领导重视了,就会把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考虑、纳入平安建设和维稳工作大局来推进,并要求各“执行联动”单位和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帮助人民法院排除阻力、干扰,进而为“执行联动”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执行机制建设。要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落实,亲自抓督促,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人民法院全力以赴的大执行格局。要善于运用法律,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要穷尽执行手段,诸如限制高消费、出境和列入“失信名单”,使其“寸步难行”。要把打击拒执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要不断增强全体执行干警自觉运用“拒执罪”的意识,提高准确适用“拒执罪”的能力。要以具有强大威慑力、严厉惩罚性的刑罚加以保障,要切实利用好打击拒执犯罪这把“利剑”,坚持“严字当先、打字当头”,突出“快、狠、准”,充分利用公诉和自诉并重的“双轨制”,对那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坚决予以严惩。坚决做到“发现一起,审理一起,判处一起”,全面打击,绝不手软,进而寻找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新的突破口,扭转执行工作被动局面。
要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结合执行工作进展,法院要对一定阶段内法定方式执结案件情况、实际执结案件情况、各部门与法院协作执行、联动执行、配合执行等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和进行通报,以进一步督促执行,并实时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动员各方力量,群策群力,推动执行工作向前发展。要建立执行结案率、实体执结率、标的到位率相结合的考核机制。咬紧“三定”(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掌控节点,适时督办,落地生根,切实提高实际执行率,兑现群众合法权益。坚决打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场硬仗,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公信力
加强执行网络建设。要努力形成以人民法庭为依托,派出所、司法所、民调组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参加的执行网络,通力合作,快速有效开展好执行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点,及时发现执行线索,有效解决被执行人下落难找,财产难寻之现实问题。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点,尽量减少抵触情绪,防止激化矛盾,避免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三是要严格执行最高法院最新公布的修订后的《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一方面,要坚持应上尽上,将符合条件的失信被执行人,一律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及时公布,使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出国出境、乘坐飞机高铁等方面受到惩戒,从而布下“天罗地网”,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对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要采取上黑名单,通报组织部、纪委和主管部门,在媒体曝光等手段,促使其履行法定义务。通过加强执行网络建设,使执行信息化程度更高、实际运用更为广泛。
加强“繁简分流”建设。要以“一性二化”(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工作思路为指导思想,本着“处置前移,查控前移,繁简分流,分段执行”之原则,源头做起,立案时便做好执行案件繁简分流及录入工作,使“简易案件”一开始即进入执行案件的“快车道”。力争做到使20%的法官执行80%的简易案件,80%的法官执行20%的繁难案件,实现“繁案精执,简案快执”,切实做到快捷高效办案。并使案件“繁简分流”这一新模式始终贯穿于立案、审理、执行三个阶段,且成为科学办案,增速提效,减少人民群众诉累,缓解“案多人少”压力的有益尝试和有效途径之一,不断完善,重点推出。
重点细化分段式执行流程,按照执访分离、执裁分离、执行款项收支分离等改革思路,重构执行分权,实现执行接待、执行调查、财产保全、强制执行等分段式执行流程管理。设立专门财产保全机构。集中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节约资源。明确分工。将执行工作分为启动、实施、裁决、服务四个方面,实施阶段便将执行“简易案件”快速执结,彻底打破“一人包案到底”的传统执行模式,确保执行程序公正高效。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实现从源头抓好执行工作,关键在于要有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要坚持公正、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正确把握和运用好执行政策,妥善把握法律规范与实际状况、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价值权衡,努力实现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相统一。进一步规范执行工作行为,严格遵守查封、扣押、冻结的适用条件和法定程序,巩固扩大“三清理、两整顿、一打击”活动成果,严格终本程序适用。加大执行公开和执行监督力度,探索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加强执行款物管理,确保执行行为有标准、有监督、有反馈、有惩戒。
要严格规范执行行为。要加强执行卷宗评查,集中地点、集中精力认真进行评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人限期整改,不断提高执行案件质量。要加强执行款物管理,认真执行修订后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规定》,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开展“执行案款清理”活动,重点把好“入账关、领取关”,坚决杜绝腐败问题滋生。要加强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操作,对所有案件逐案督查,发现问题,立即指出,限期整改。对应上而未上、不应上而上、应下而未下、不应下而下等情况,一经查出,严肃问责。要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对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拖延执行、消极执行、选择执行、乱执行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处一起,决不姑息。始终保持执行队伍纯洁、执行干警清廉、执行作风优良、执行环境清明,为打好执行工作这场攻坚战而奠定坚实的队伍基础。
加强执行宣传建设。要充分认识新闻宣传宣传工作的重要性,要把执行工作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内容,加强领导,充实力量,内部挖潜,投入更大精力,做大做强做实。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平台,加大执行工作宣传力度,凝聚全社会理解执行、尊重执行、协助执行的广泛共识,推动形成良好的法治环境。要突出执行工作特色,有针对性开展宣传策划,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微博、微信、微电影、手机报等多种宣传渠道,形成“报纸有稿、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行”的立体化宣传格局,对“老赖”形成合围之势,努力打造诚信守法的良好舆论环境。
要定期开展“代表委员及新闻媒体见证执行活动”。通过代表委员及新闻媒体见证执行活动及媒体的曝光,使案件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来自法院和社会各界的执行压力及法律权威,同时也让社会各界人士“零距离”见证法院执行工作,深入了解和体会法院执行工作的艰辛,并进一步增强执行工作的透明度。见证案件执行的过程,是一次以真实场景宣传法律、弘扬正气的过程,也是一个倡导诚信、构建和谐的过程。见证执行让代表委员及新闻媒体再一次见证了法院干警密切联系群众、规范司法行为、加大公开力度的法治力量,进而营造出全社会都要大力协助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以及合力严厉打击拒执“老赖”的浓厚社会氛围。
2017年,是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战之年”、“见效之年”。要进一步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及最高院的决策部署中,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依法执行、规范执行、文明执行。坚持“一性两化”和“一打三反”工作方针,围绕“6+1”工作目标,狠抓六项建设落实,攻坚克难,顽强拼搏,加快推进基本解决执行难进程。要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以更加饱满的工作热情、更加昂扬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有力的举措,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执行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