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法院不断加大调解力度,始终坚持“六必调”原则,对民商事案件实行“全程调解”。所谓“全程调解”,即抓住六个不同的审判环节,把握调解的每一个有利时机,使不同的案件在审判的不同过程中尽量得以调解结案。“六必调”便是该院在审判实践中积极创新出来的有益经验。即立案之前必调、首次接触时必调、证据交换时必调、开庭审理时必调、送达裁判文书前必调及案件上诉前必调。“六必调”的推行,不仅凸显了司法为民的宗旨,而且还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大大提高了案件的调撤率,同时进一步化解了矛盾,平息了纠纷,促进了社会稳定、和谐。因此近年来该院出现了“三高三少”的可喜现象,即收案率高,结案率高调撤率高以及上诉案件少、改判发还案件少和信访案件少之良好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