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活动,受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开展案件回访。对2015年审执结案件的当事人进行一次回访,通过回访,贴近群众,征求意见,改进工作,并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写出专题调研报告,从而进一步做好审执工作。二是开展入户走访。对分包村的法制状况和主要纠纷类型做到心中有数,从而有针对性做好法律咨询服务工作。使司法为民落到实处。三是开展巡回调处。利用农忙,深入田间、地头,以案释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及力量,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从而进一步促发展、保稳定。四是开展法制教育。每月对分包村举办一次法制讲座,开展巡回审判,执行听证,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同时加强联系和理解。五是开展结对帮扶。确保上访户息诉罢访,案结事了,从而进一步服务群众,
促进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