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省高院和市中院关于解决执行难问题的部署,也为了有利的推动和促进我院“百日执行风暴”活动的开展,11月29日上午,偃师法院执行局局长石宗平在偃师市城郊派出所举行的政法工作会议上,集中各乡镇部门书记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此次活动主要对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两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集中打击:一类是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另一类是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的妨害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
偃师市政法委副书记马洪亮对此次专项活动做出具体要求:一、将各乡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为支持配合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第一责任人。被执行人为本辖区的有财产可供执行的,应协助法院督促其自觉偿还债务;拒不偿还的,要积极配合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要依据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协助人民法院督促其筹措资金偿还债务。二、要大力加强法律知识宣传教育。要求各乡镇部门要配合法院协调工作,加大解决力度,力求从根本上解决案件执行难问题。要通过在人流聚集的集会、乡镇街道、学校门口等显要位置张贴偃师市公、检、法三个单位联合“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通告,以及悬挂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群众咨询台等多种途径与形式,向群众发放执行法律法规宣传单和普及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等相关法律知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而维护法律尊严,捍卫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