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劳动仲裁举证考勤该有哪方出具?
我和原公司的仲裁已经开庭,我证据公司作假修改工资单没有给我加班费,仲裁员也心知肚明看的清楚,但他说必须需要考勤原件,没有原件他不支持!但如果我出示原件就属于我偷盗公司文件,我真的很无语了!请求您的帮助指点一下,谢谢!
答:考勤原件的举证义务在公司那边,不需要你提供。如果公司不能提供,那就视你说的为真实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三条 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内部规章制度、工资帐册、考勤记录等证据,由用人单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