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之以恒地司法为民,更好地立足于方便当事人诉讼,寻求更多的适合于当前社会经济形势好的工作机制和方式,真正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偃师市法院创新思路,多措并举,凸显实效:
一、构建多元调解机制,高效服务人民群众。
注重调解,是审判工作的优良传统,调解集法、理、情于一体,能较好地平衡当事人之间的利益,有效地节省司法资源,是解决基层人民内部矛盾的最佳方式,对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意义。为适应社会转型期人民群众对于司法的特殊需求,偃师法院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独特优势,于2014年4月中旬,在多方调研的基础上,依靠党委和政府的支持,在偃师市委政法委、综治办的指导协调下,联合偃师市司法局,率先推出“人民调解进驻法院”工作新模式,在偃师法院一楼大厅西侧专门腾出5大间办公室,设立“诉前调解办公室”,让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工作亮相法院“前台”,成为法院免费帮群众便捷、高效解决纠纷的品牌和亮点,为“平安偃师”、“法治偃师”、“和谐偃师”注入了新鲜活力。“诉调室成立至今,以调解案件681件,调解成功515件,调解成功率达71%以上,且无一反弹、反复和反悔,调解效率得到了群众的广泛认可。中央政法委及省市两级领导也多次到我院调研指导诉前调解工作,并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引入第三方即人民调解直接进驻人民法院,是偃师市法院在目前司法改革大环境下所做的积极探索。诉前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种直接辅助民事诉讼程序的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既节约了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又不偏离法治的轨道,是诉讼程序的有益补充,是纠纷进入法院前的非审判解决途径,它与审判相辅相成,共同承担着解决纠纷的社会职能。偃师市法院将在偃师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市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下,进一步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势作用,并着力善于发现问题、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机制,力争把“诉调对接”工作打造成全院乃至全市、全省便捷高效免费服务人民群众的新品牌及新亮点。进而为偃师市的平安和谐注入新的活力,再创辉煌。
二、加大巡回办案力度,全力为民排忧解难。
“巡回审判”是一项影响广泛、深受农民群众欢迎的便民、利民、惠民措施,也是人民法院树立公正、高效司法形象和进行形象法制宣传的一项重要举措。在广大的农村地区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巡回审理,就地办案,能有效把纠纷消除在田间地头,将矛盾化解在纠纷现场,尽量减少当事人的讼累,减少群众的费用开支,让群众亲身感受司法的温暖。同时也有效地宣传了法律知识,促进了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巡回开庭,让纠纷化解在百姓家门。在没有法庭的乡镇设立“巡回法庭”审理点,法官深入农村,走访农户,把庭审现场搬到田间地头,化矛盾、调纠纷、解民忧。今年来偃师市法院“巡回法庭”共审结农村乡邻纠纷、赡养纠纷、婚姻纠纷等民事案件95件,调解案件70件,并以案说法增强了群众法制观念,深受群众好评。“巡回法庭”设在百姓家门口,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增强了和谐司法的效果。“巡回法庭”设在田头,群众忙完农活,接着就可以开庭,做到农活、开庭两不误。针对农村乡邻纠纷、赡养纠纷等有一定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例,“巡回法庭”深入事发地,以案说法教育群众,通过公开审理调解,使旁听的群众深受启发,起到“以和为贵”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
在今年的工作中,偃师市法院将加大此方面的人、财、物投入,进一步构建“巡回办案”的有效机制,全力营造公正亲民利民为民的和谐氛围。
三、保障陪审参审权利,着力提高司法公信。
司法为民很重要的一点是,要让人民群众通过一定方式参与审判工作,实现人民民主。人民陪审员来自人民群众,充分运用人民陪审员社会经验丰富、了解社情民意、当地威信高和群众信任等优势,创造有利条件,使人民陪审员充分履行职责,宣传解释法律,辩法析理,通过人民陪审员讲“情理”与法官讲“法理”相结合,发挥陪审员“不穿法袍的法官”的作用,帮助当事人、群众排除对法院审判工作的合理怀疑,提高他们对法院公正审判的可信度,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民主性。2014年四月份,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精神,充分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利,扩大人民陪审员的参审范围,切实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履职保障机制,坚决杜绝和克服“陪审专业户”,“部分陪审员从未陪审”的现象,真正把人民陪审员制度引向深入并取得实效。偃师市法院立足实际,放眼全局,经深入调研论证,通过自主研发、率先推出了人民陪审员随机抽取、抽选、均衡参审、回避退出、评价奖惩等一系列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其中随机抽取暨抽选人民陪审员的做法在河南全省尚属首次。
人民陪审员信息化系统管理平台的运行,突破了“陪审选任“圈之化”、参审“熟人化”、退出“僵尸化”的瓶颈,实现了全院227名各行各业的人民陪审员都享有平等参审的机会,实现了全市凡符合人民陪审员条件的39万公民都有平等参选的机会。此做法已成为该院探索人民陪审员均等参审、参选,有效涵盖不同社会群体的一大亮点举措。同时也标志着偃师市法院在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方面所迈出的积极关键的一步,就法院系统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而言具有划时代的现实意义。
在今年的工作中,偃师市法院将充分挖掘和利用好人民陪审员的资源、条件和平台,达到科学转变管理理念、全面推进司法民主、着力提高司法公信的目的,促进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和法院各项审判工作齐头并进,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