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偃师市法院采取“四个坚持”大力加强人民陪审员的管理使用。一是坚持先“学”后“听”。组织资深法官和专家对人民陪审员进行岗前培训指导,定期开展新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他们的法律素质。二是坚持审、调同一。借助人民陪审员知民情、解民意的优势,邀请他们参与案件的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判后答疑,提高调解率。三是坚持审、管并重。对人民陪审员实行“统一管理、分散使用”的原则,设定专门的办公室,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争取单位支持。四是坚持以听促审。合理采纳陪审员对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及法律适用等方面的意见,在严格依法裁判的基础上提高社会认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