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法院文书上网促公开保公正利监督
作者:偃师市法院 黄新建 赵国钧 发布时间:2015-12-02 15:39:16
偃师市法院积极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主动拓宽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渠道,不断完善和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工作,并将其纳入年底绩效考核。该院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及个人隐私案件外,裁判文书一律公开上网,上网率为100%。实现了裁判文书上网日常化、制度化,从而使法院审判工作完全置于“阳光”之下,避免“暗箱操作”,同时便于群众监督。裁判文书公开上网,不仅促进了公正公开,而且也极大提高了案件质量。
责任编辑:杨盼盼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