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担负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职责。长期以来,“执行难”成为困扰法院工作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而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使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受到挑战,由此引发的信访案件,也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
执行工作既是法院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它不仅关乎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关乎法律权威和尊严,关乎党委、政府形象。然而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又是一项情况复杂,涉及面广,难度颇大的工作。有的是多年来积累下来的陈年老案,有的则是涉及地方、部门经济利益问题。故要树立长期作战思想,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不断加强四项建设,着力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加强执行组织建设。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增强对执行联动机制的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是法院建立和完善执行工作联动机制的首要原则。领导重视了,就会把解决法院“执行难”问题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来考虑、纳入平安建设和维稳工作大局来推进,并要求各“执行联动”单位和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帮助人民法院排除阻力、干扰,进而为“执行联动”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良好条件、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执行机制建设。要建立领导包案责任制。包案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亲自抓落实,亲自抓督促,真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参与,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人民法院全力以赴的大执行格局。要建立专家研讨机制。由法院牵头,从公、检、法、司抽调法律骨干,组成执行工作“专家组”,对一些执行难、难执行的案件,适时提交专家组研讨。要善于运用法律,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要穷尽执行手段,诸如限制高消费、出境和列入“失信名单”,使其“寸步难行”。必要时依法以“拒执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适时出手,重拳出击,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并树立法律权威。切实动员各方力量,群策群力,推动执行工作向前发展。要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结合执行工作进展,法院要对一定阶段内法定方式执结案件情况、实际执结案件情况、各部门与法院协作执行、联动执行、配合执行等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汇报和进行通报,以进一步督促执行,并实时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执行网络建设。要努力形成以人民法庭为依托,派出所、司法所、民调组织、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参加的执行网络,通力合作,快速有效开展好执行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贴近群众的优点,及时发现执行线索,有效解决被执行人下落难找,财产难寻之现实问题。二是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善于做群众思想工作的优点,尽量减少抵触情绪,防止激化矛盾,避免产生新的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执行队伍建设。实现从源头抓好执行工作,关键在于要有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执行队伍。要善于执行,敢于执行,同时要创新执行方式,讲究执行艺术,配齐精干人员和装备,严格依法履行好职责,努力做到执行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切实为执行工作的健康有效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