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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法院“三法”做好再审息诉工作

  发布时间:2015-11-20 09:21:59


    近年来,偃师市法院将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作为审判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暖心”法。在接待申诉人时,始终做到笑脸相迎、态度热情。让申请人把诉讲清、讲透、讲完,使当事人理解、认知法院。二是“释法”法。通过阐明法律规定,从而促使申诉人自觉接受法院裁判,使当事人“打明白官司”,学法、知法、懂法,服判息诉。三是“引导”法。采取公开听证制度,让当事人各抒己见,从而进一步澄清事实,划清责任,换位思考,最终做到“兼听则明”,息诉罢访,保障正常有序的工作、生产和生活.

责任编辑:杨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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