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法院司法为民为特困群众排忧解难
作者:王双喜 黄新建 发布时间:2014-12-31 09:33:34
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把“便民、利民、爱民、护民”的工作方针始终贯穿于司法活动中,把司法的过程当做为人民群众服务的过程,让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切实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法院的最高追求。对涉及农村“五保护”、孤寡老人、孤儿、农村特困户的涉诉案件一律免交诉讼费用;对涉及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进城务工农民追索劳动报酬等案件,依法实施诉讼费缓、减、免措施。近年来,为特困群众减、缓、免诉讼费五十万余元,追索劳动报酬十万余元。
责任编辑: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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