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法院“三法”做好再审息诉工作
作者:焦会玲 王爱武 发布时间:2014-12-30 15:49:31
近年来,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将维护和保障社会稳定作为审判监督工作的出发点,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是“暖心”法。在接待申诉人时,始终做到笑脸相迎、态度热情。认真听取申诉人的陈述。二是“释法”法。通过阐明法律规定,促使申诉人自觉接受法院裁判,服判息诉。三是“引导”法。采取公开听证制度,让当事人各抒己见,“兼听则明”,最终学法知法。
责任编辑: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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