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法院七项措施力推行政审判化争议促和谐
作者:王双喜 郭卫东 发布时间:2014-12-30 15:43:42
今年以来,河南省偃师市人民法院积极推行行政案件等七项制度,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一是开展专业化审判,培养专家型行政法官;二是积极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司法便民利民;三是实行案件协调处理征求意见书制度,要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四是实行裁判文书逐级审批、签发制度,严把案件质量;五是实行行政案件当事人评价法官制度,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六是推行涉诉行政争议协调委员会制度,力争及时化解纷争;七是实行行政执法建议书制度,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责任编辑:曹园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