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法院为树立人民法官的亲民、爱民形象,努力使司法为民的宗旨落实到司法活动的每一个细节中,时刻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阳光和温暖,工作中推举五项司法为民措施。一是把握时代特点,明确法院责任,始终树立大局意识,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搞好各项审判,最终实现法律与情理的兼容统一及社会和谐的司法目的。二是增强群众观念,培养群众感情,贴近群众、理解群众、服务群众,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机会走进司法、亲近司法和监督司法。三是创新审判举措,坚持并推举“假日法庭”、电话预约、网上拍卖等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达到便民利民为民之目的。四是畅通诉求渠道,耐心倾听群众意见。积极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活动,做到知民意,听民声,除民急,解民难。五是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审判作风。坚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答疑释惑、定纷止争,把人民群众的满意作为整个审判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