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系省高院的试点窗口,为进一步完善服务、注意细节,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2013年以来,偃师市法院将立案窗口建设作为落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的重要举措,以“为民、亲民、便民、利民”为主线,不断改善立案环境,畅通沟通渠道,强化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积极擦亮立案服务窗口,努力树立公正、高效、便捷、文明的司法形象和心系百姓、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加大投入,加强立案窗口硬件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对原有立案大厅全面改造和功能提升。改建后的立案大厅内设立案服务区、法律援助区、诉讼公开区、等候休息区、诉前调解、诉调对接区、速裁区六个服务区。还专门设置残疾人诉讼通道,配置了必要硬件设施。改建后的立案信访大厅宽畅透明,功能完备,设施齐全,环境温馨,呈现出规范、文明、和谐的司法环境和氛围。
多措并举,完善各种便民利民措施。安装案件信息自助查询系统,方便当事人查询案件信息。提供桌椅、文具、等候椅、饮水设备等,公开摆放起诉状、申请书等各种法律文书格式样本,公示有关诉讼流程示意图、案件指南,方便当事人诉讼;在大厅醒目位置安装电子显示屏,公开诉讼费收费标准、诉讼须知、诉讼风险等法律常识,公开监督电话、便民服务热线等,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落实制度,强化窗口司法服务功能。落实诉讼引导、诉前调解、诉调对接、一次性告知、司法救助、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岗位责任、判后答疑等各种规章制度,优化窗口服务,落实窗口责任。实行诉导、立案审查、立案调解、救助服务、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判后答疑等“一站式”服务,各项服务内容分解到人,保障窗口高效畅通,运转有序,让前来进行诉讼和法律咨询的群众得到真正的实惠和便利。
提升素质,改进窗口司法服务作风。充实立案窗口工作人员,将把政治素质好、审判业务强的优秀法官选拔到立案窗口。进一步规范办事流程,规范行为作风,规范接待秩序。要求立案窗口的全体工作人员注重形象和仪表,规范文明用语,以和蔼的工作态度待人,以优良的作风服人,以良好的形象影响人。严格做到态度热情、服务周到、作风文明、办案公正、办事快捷。
规范审查,审慎把握案件第一关口。坚持“慎于立案”工作原则,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做好当事人主体资格、受案范围、起诉证据、诉讼请求等方面的审查工作。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或者证据不足,不予立案,并耐心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诠释有关法律规定;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尽可能对双方进行调解,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同时,加大庭前和立案调解力度,积极调处纠纷、化解矛盾,切实减少当事人诉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