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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搬至田间地头“零距离”服务群众

偃师法院司法亲民、利民、为民工作侧记

  发布时间:2014-12-25 15:35:59


    近年来,偃师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司法为民的理念,努力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从满足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入手,广推便民之举、拓宽亲民之路、探索利民之策。把庭审现场搬到宅院炕头、田间地头,化矛盾、调纠纷、解民忧、促和谐,他们用辛勤的汗水谱写了一曲司法为民的动人乐章。

    炕头开庭,让群众感受到司法温暖

    “谢谢法院、谢谢法官,你们辛苦了,这下我们全家有救了。”因工伤造成截肢瘫痪的杨某,眼含热泪,用颤抖的手拉住法官不停地说道。看到此景,办案法官疲倦的脸上露出了会心的微笑。

    杨某于2013年1月到偃师某制桶有限公司工作,同年4月 7日,因公受伤。后杨某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2级伤残。期间,某制桶公司除支付其医疗费十几万元外,再未赔偿。加之杨某父亲常年卧病在床,债台高筑,而作为整个家庭的支柱的他因为瘫痪而“轰然倒下”,两个子女因无人照料而被迫辍学,杨某雪上加霜、欲哭无泪,甚至产生轻生念头。看到这一切,该院办案法官感同身受,急当事人之所急,曾多次到被告公司做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达成赔偿协议。为快速将杨某的困难解决落到实处,同时通过此案让人民群众受到一次法律教育,再考虑到杨某病瘫在床的实情,经研究法官决定把庭审开在杨某炕头。开庭那天,原告亲属、村民干部及被告公司均到场参加。庭审中,法官重点对用工合同、工伤认定、赔偿标准等从法律层面上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同时向被告讲明原告的极端困境,动之于情、晓之于理,从上午9点一直开庭做工作至中午13点。面对法官的一片真情及“和风细雨”,原告及其子女不时感动抽泣,最后被告亦被法官的真情、热情、温情所深深打动,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一次性赔偿原告杨某工伤保险待遇四十万另伍佰元,三日内履行完毕。从而使杨某一家看到了生活的希望,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同时也为当地群众上了一堂很好的法制课。起到了调解一案,教育一片,稳定一方的效果。

    宅院开庭,让群众感受到司法亲和

    “爸、妈,儿子不在了,还有我和孩子,一定给你们养老送终。”庭审后,失去丈夫的郭某,爬在婆婆床前失声痛哭。看到这充满亲情的一幕,在场的干群都深受感动,开庭的法官欣慰的同时眼角也忍不住涌出了泪花。是啊,“苍天无情人有情”,通过耐心做工作,偃师法院高龙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巨额赔偿款分割纠纷案。

    受害人马某去年10月份工亡后被赔付55万元,由于对该款的分割打不成一致意见,马某的配偶郭某携带一双年幼儿女同马某的父母马某某、张某发生严重的家庭冲突后离家出走。马父沉浸在丧子之痛中,对今后的生活失去寄托和丧失信心,马母则卧床不起。今年5 月份郭某与年幼的儿女将公婆二人诉至高龙法庭。考虑该案争执标的较大,原、被告双方又系亲情,再加之张某卧病在床。高龙法庭决定在原告宅院直接开庭。开庭前邀请了该村德高望重的长者、村干部、人民调解员及双方亲属等,共同参与调解。庭审从上午8点一直开到下午15点,中午也没有休息,通过法官耐心的讲法、真切的谈情,尤其是讲父母的养育之恩及今后家庭生活的重建。郭某思前想后,渭然泪下,马某父母亦老泪横流。最后双方很快就赔偿款分割达成一致意见。通过法庭调解,不仅合法公平地分割了赔偿款,保护了各方的合法权益,而且唤起了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亲情,使他们和睦相处,关系更加融洽,在场干群也深受教育,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田间开庭,让群众感受到司法公信

    “谢谢你们,麦子快要收了,我们为准备夏收已经忙的不可开交了,而你们法官想的真周到,亲自到田间为我们调解纠纷,让我们不误农时,使得我们可以安心夏收夏种了。”今年6月上旬,一起涉农侵权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拉着偃师市人民法院法官的手恳切感激地说。这是该院“零距离”调解涉农案件、积极服务夏收夏种生产的一个缩影。

    6月上旬,烈日炎炎,正值夏收,李某急于收割自家小麦,结果收割机进地时,轧坏了王某一部分麦田。王某见状气愤不已,硬是拦住收割机不让进地,并要求赔偿损失。眼看麦子要熟爆,但双方仍僵持不下,虽经村干部做工作,仍未有结果。无奈李某将王某诉至偃师法院缑氏法庭。该庭法官得知后,当庭立案,当即赶赴现场,当场开庭。庭审现场邀请了基层调解员参与调解,他们都很认真地旁听了法官的的审判调解过程,也适时地做起了原、被告的工作。法官趁热打铁,充分利用民意,释法明理,耐心做说服工作,最终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王某先收割过路麦子把路腾出,李某赔偿王某部分损失。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法庭能把庭审搬到田间地头,真是为我们老百姓着想,观看了法官的庭审过程,使我们深受教育,也学到了很多,希望这样的庭审现场多开展。

    今年6月初,该院开展巡回审判月活动,集中服务“三夏”。凡涉及农民当事人的案件一律实行巡回审判,将法庭开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上门立案,将法律文书直接送达到“三夏”生产一线和当事人手中,不让当事人多跑一步路;家门口开庭,零距离调解,采取午间法庭、晚间法庭和假日法庭等形式,避开农忙时段,将法庭开到村委会、村民小组和当事人家中,深入田间地头开展“背靠背”调解活动,不让当事人耽误一刻功夫。同时,送法进村服务群众,发放宣传材料300余份。巡回审判月活动开展以来,该院已累计巡回审理各类案件186件,覆盖全市11个乡镇中的83个行政村和380名农民当事人,2600余名群众接受到贴心的法律服务,受到当地党委、政府及农民群众的广泛好评。

    偃师市有11个乡镇,226个行政村,却仅有5个人民法庭,有的乡镇与法庭相距几十公里,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矛盾因得不到及时化解解决而激化的现象时有发生。为解决此问题,偃师法院着力转变司法作风,变“坐堂问案”为“下乡办案”,选择70个行政村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形成了覆盖全市的便民利民网络,让纠纷化解在百姓家门口。“巡回法庭”设在百姓家门口,不仅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减少了讼累,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也有助于就近调查取证,还能充分利用社会调解机构的人力资源,共同参与调解,并努力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积极推进“诉调对接”,从而达到定纷止争、和谐司法的最大效果。“巡回法庭”设在田头,群众忙完农活,接着就可以开庭,做到农活、开庭两不误。该院院长董抒明确表示,今后将继续推进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田间地头”巡回法庭,大力倡导巡回审判,将法庭搬至村庄院落、田间地头和百姓家里,用人民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让人民群众更满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官才是他们的贴心人。

责任编辑:杨盼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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