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人民法院宪法日进行法制宣传
作者:王双喜 韩应周 发布时间:2014-12-08 15:20:48
12月4日是第一个国家宪法日,为更好地掀起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的高潮,偃师市人民法院于当日上午在该院办公大楼东门外悬挂宣传横幅,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咨询台。负责咨询的干警着装整齐,态度热情,向前来咨询的代表群众及时答复,并发放法律手册。图为该院干警向人民群众解答咨询并发放《宪法》单行本。
责任编辑: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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