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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清“枫” | 城关法庭:以物抵债破困局,长期履行促双赢

发布时间:2026-07-31 18:17:21



    近日,偃师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承办法官巧用“以物抵债、长期履行”的思路破局,让两家上下游企业冰释前嫌,心结消解,一度中断的合作也重归正轨。

    一笔订单引发的“质量之争”

    原告南阳某公司与被告洛阳某公司系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企业。此前,南阳某公司向洛阳某公司采购了一批约定添加3%抗氧剂的塑料原料。然而,在加工成吨包袋后,却因实测料比超标,被下游客户全部退回。无奈之下,南阳某公司将昔日合作伙伴诉至法庭,要求返还货款并赔偿损失,合计19万余元。

    调解方案里的“司法智慧”

    案件受理后,城关法庭负责人刘云省反复翻看卷宗,敏锐捕捉到争议焦点直指两大核心问题——添加3%抗氧剂是否构成明确的质量标准?被告的下游客户实测料比超标又是否构成根本违约?

    事实查明的难度比预想中大。法庭之上,双方各执一词,对立情绪持续蔓延。倘若一判了之,不仅面临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的困境,更可能让这对本处同一条产业链、市场依存度较高的合作伙伴彻底撕裂,影响各自经营。

    面对这道“保障债权”还是“挽救企业”的复杂考题,承办人刘云省立足服务营商环境,秉承兼顾双方长远发展的理念,提出了一揽子调解方案。

    第一步是让“烫手山芋”变“真金白银”。针对已成品的瑕疵吨包袋,法官引导双方各自询价、主动找寻市场渠道。经过多番努力,被告最终以9万元的价格先行处理了这批瑕疵成品,让沉没成本重新“流动”起来。

    接下来,则要引导双方厘清责任、合理分担。在完成折现的基础上,法官依据合同缔约及履行过程的细节,让双方逐项明晰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最终,用“以货抵债、长期履行”破解资金困局。未囿于“判令即时赔付”的传统,法官将被告应承担的责任,转化为未来800吨供货中每吨给予一定幅度的让利空间,以合作化危机。同时,还在方案中加入双向违约及加速到期条款,为协议的长期履行加装“双保险”,督促双方恪守承诺、按期履约。

    承办法官以“一揽子”调解的匠心巧思,为原告稳稳托住了未来原料供应的“基本盘”,也为被告卸下了即时赔付的重担,在保住核心客户的同时,赢得了弥足珍贵的喘息之机与发展空间。这场调解不仅从根源上消弭了矛盾裂痕,更在无形中守护了两家企业来之不易的长远合作。

    法庭内,两家企业握手言和、隔阂消融;法庭外,司法的温度正转化为企业前行的信心与底气。下一步,偃师法院将继续深耕涉企纠纷调解土壤,以司法温度护航企业前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注入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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