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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日亮剑 “执”保民生|偃师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6-04-10 18:13:47




    不负好春光,执行正当时。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快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4月10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聚焦涉民生案件,组织开展2026年第9次集中执行行动,以实干姿态掀起春日执行新高潮。

    清晨6时50分,执行局准时集结、整装待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田振国作动员讲话后,各行动小组按照既定计划和路线,迅速奔赴执行现场,向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

    01畏惧惩戒 主动履行

    白某与刘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刘某在履行期限届满后迟迟未给付欠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对其账户采取查询、冻结措施。

    被执行人刘某得知本次集中执行力度加大,因畏惧法律后果,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履行欠款。后在执行干警见证下,当场一次性履行1.5万元,并就剩余款项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和解结案。

    02货款长期拖欠  家人相助全额履行

    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拖欠申请人三万元合同款,判决生效后长期以“没钱”为由推诿履行。执行法官依法冻结了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并多次电话沟通,但王某始终以“经济困难”为由拖延。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突击王某家中,耐心释法明理,向其阐明拒不履行将被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甚至面临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经过一上午的沟通,王某内心深受触动,终于表示愿意积极还款。其父母闻讯赶来,代为偿还全部案款。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出动执行干警21人次,警车8辆次,依法拘传5人,拘留1人,促成执行和解3件,执行完毕1件,执行到位金额10.2余万元。

    民有所呼,“执”有所应。下一步,偃师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如我在执”的使命感,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每一份生效裁判都能落地生根,让司法温暖直达人心,用法治力量守护万家平安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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