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第一批
为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打击长期拒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老赖户”,促进生效法律文书得到切实履行,经偃师市人民法院决定,对长期拒不履行、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进行集中曝光。曝光后仍未主动履行或仍然逃避执行的,司法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采取措施,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号召全市广大群众对曝光的被执行人的下落或者财产线索进行举报,公民、法人、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知道其下落或财产线索的,可以向偃师市法院执行局提供线索,有关线索经查证属实并得以执行后,市法院将按因线索得以执结的款额5%的比例支付赏金。
联系电话:0379-63157199
联系人:赵法官
联系地址:偃师市人民法院517室
偃师市人民法院
二0一四年元月十七日
拒不履行法律义务被执行人名单
1、谢振安,身份证号:41032119380608453X,住偃师市城关镇老林业局家属院。因与申请人刘少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11)偃民巡初字第114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24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2、王占峰,身份证号:41038********,住偃师市岳滩镇寇圪垱村。因与申请人李春娥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11)偃民巡初字第48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7.7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3、黄宇冰,身份证号:41038********,住偃师市翟镇镇前李村。因与申请人李广民、郭素姣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08)偃民初字第19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4.4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4、谢高飞,身份证号:41038********,住偃师市缑氏镇缑氏村。因与申请人王玺伟物权保护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13)偃民四初字第00073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标的车辆一辆长期拖欠,拒不返还。
5、孙龙刚,身份证号:41038********,住伊滨区寇店镇西朱村。因与申请人王俊光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11)偃庞民初字第126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3.4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6、李晓刚,身份证号:41032********,住偃师市首阳山镇大冢头村。因与申请人苏巧朋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11)偃首民初字第101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6.1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7、宋继刚,身份证号:41038********,住洛龙区李村镇西李村。因与申请人刘雁离婚纠纷一案,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1)洛民终字第2230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13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8、李建波,身份证号:65312********,住偃师市城关镇石硖村。因与申请人刘占春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11)偃镇民初字第68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3.3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9、李雷雷,身份证号:41038********,住偃师市缑氏镇滹沱村。因与申请人李国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08)偃民巡初字第33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4.5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10、王育强,身份证号:41038********,住洛龙区诸葛镇道湛村。因与申请人张利芳等三人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0)洛民终字第2257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12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11、喻落实,身份证号:41032********,住偃师市城关镇北窑村。因与申请人宋苗娥欠款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1997)偃督字第14号支付令下发生效,现涉及款项7.8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12、宁正力,身份证号:41032********,住偃师市大口乡宁村; 李纪勋,身份证号:41032********,住偃师市大口乡宁村;温振普,身份证号:41032********,住偃师市大口乡吕桥村。其三人因与申请人郭加厚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10)偃高民初字第81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6.6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13、张丰旗,身份证号:41038********,住偃师市缑氏镇夫子庙村;李高飞,身份证号:41038********,住偃师市缑氏镇夫子庙村。其二人因与申请人王光雷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10)偃刑初字第183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7.1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14、郭飞龙,身份证号:41038********,住偃师市高龙镇郭屯村。因与申请人谢雅洁赔偿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10)偃民巡初字第13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5.6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15、薛现治,身份证号:41032********,住偃师市府店镇西口孜村。因与申请人李金科抚养费纠纷一案,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2)洛民终字第561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2.8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16、王进兴,身份证号:41032119660218783X,住伊滨区寇店镇二教塔村;潘会婷(亭),身份证号:41032********,住伊滨区寇店镇二教塔村。其二人因与申请人王利波赔偿纠纷一案,经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2010)洛少刑终字第27号裁定书作出裁定,现涉及款项8.3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17、张文宗,身份证号:41032********,住偃师市缑氏镇夫子庙村。因与申请人张新军借款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09)偃民巡初字第40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2.1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
18、邢晓国,身份证号:41032********,住孟津县会盟镇扣西村。因与申请人田光才债务纠纷一案,经偃师市人民法院以(2011)偃首民初字第115号判决书作出判决,现涉及款项1.7万元长期拖欠,拒不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