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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我在执 岁末亮剑 | 偃师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6-01-23 18:24:21



    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抓住年末执行黄金时段,深入开展节前集中执行专项行动,聚焦涉民生重点案件重拳出击。

    执行局精心部署,干警们提前梳理线索、研判行踪,通过“清晨突袭与夜间围堵相结合、线上查控与线下摸排相呼应”的方式,奔赴各执行现场。

    对于规避、抗拒执行者,依法果断采取拘传、拘留、财产查控及信用惩戒等措施,形成强大震慑,坚决将当事人的“纸面权益”转化为“真金白银”。

    执行现场一

    李某与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执行过程中,判决生效后,该公司未如期履行义务,李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并传唤该公司未果,后根据线索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经释法明理,被执行公司认识到逃避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当场支付2万元案款,并承诺后期会依约分期履行。

    然而和解期满后,该公司再次失信,以种种理由拖欠余款,且拒接法院电话。申请执行人提供该公司近期经营状况良好的线索,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再次将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拘传至法院,并严肃告知其反复违约行为已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最终,迫于法律威慑,其当场筹款付清了全部剩余案款。

    至此,该案历经两次拘传强制措施,最终实现全额执行,切实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权威与执行力度。

    执行现场二

    在另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石某被依法拘传至法院。面对执行法官的询问,石某非但不如实申报个人财产状况,还态度恶劣,公然藐视司法程序。为坚决遏制此种挑战司法尊严的失信行为,彰显法律执行的严肃性与强制性,法院依法对石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该措施有力震慑了意图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也传递了法院“以零容忍态度打击拒执行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

    此次集中执行,共拘传被执行人6人,执行到位金额17.9万余元,执结案件1件,达成和解协议2件,依法对3名失信被执行人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

    执行攻坚有力度,司法为民有温度。下一步,偃师法院将持续保持节前执行高压态势,常态化开展集中执行行动,以“如我在执”的初心全力攻坚执行难题,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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