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当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住房、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社会治安、执法司法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较多,社会矛盾明显增多。加强社会建设,是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证,必须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高度,加快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政法队伍建设是政法工作的永恒主题,是推动政法工作稳步发展的根本保证,是我党依法执政、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更是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作。对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总体要求,明确了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任务。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实现政法队伍建设的目标,必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转变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创新机制,建立与新时期政法工作相适应的队伍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大胆引入现代管理模式,更新管理理念,采取目标引航,标杆示范,规范管理,提高全员技能,培养合作精神,注重人文关怀,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一、对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模式的反思
近年来,无论是政法各系统,还是由各级党委在抓政法队伍建设的方法上,都在围绕着一个固有的模式,那就是主题活动模式。这种主题活动模式有的叫“教育整顿”,有的叫“教育活动”,还有的叫“评选、竞赛活动”。仅仅依靠各类载体来抓队伍建设不仅形式刻板效果不明显,而且已远远不适应新时期对政法队伍的新要求、新期待。
二、在政法队伍建设中引入现代管理理念的重要意义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既是一项长期的战略性工作,又是一项内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深入分析队伍现状,准确把握时代要求,科学谋划建设蓝图,扎实推进各项措施的落实。而现代管理理念中对选人、用人、育人、留人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对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着切实的优势。当我们站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的起始点上重新审视政法队伍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时,应该把握两个基点: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法干部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及素质结构已经发生了深刻变化,仍然固守一以贯之的工作方法已显落后;二是依法执政原则和依法治国方略给政法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片面强调政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作风建设,忽略执法能力和业务素质建设的要求已不适应新的形势。所以,我们必须对长期以来政法队伍建设的方式方法深刻反思,适应新形势,研究新情况,树立新观念,创造新方法。
三、现代管理理念在政法队伍建设中的实践
政法队伍建设工作要适应时代发展要求,体现时代性,思路和方法要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总趋势,着眼于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发展方向,处理好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体现时代特征。为此,我们在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中首先要注重更新观念。政法队伍建设的思路、方法要与现代司法理念和现代社会生活节奏相协调,政法队伍建设也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真正体现以人为本,树立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的观念,围绕满足政法干部物质、文化和精神需求,从全面提升政法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方面开展工作。要树立人才兴业观念,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事业成败在于人,政法机关应当成为优秀人才的积聚地。队伍建设从另一角度讲就是人才建设。要通过抓队伍建设,形成促进人才成长、促进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要建立对优秀人才的激励机制,使人才在执法活动中发挥骨干作用,在司法体制改革中发挥创新及排头兵作用。要树立竞争观念,通过建立科学有序的竞争机制,奖勤罚懒,优胜劣汰,激发政法干部积极向上的内在动力,形成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政法队伍建设还要通过调整思路,创新方法,引入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大胆改革政法队伍建设和管理的模式,借鉴当代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与经验,将目标管理、岗位管理、流程管理、培训管理、绩效管理等管理模式结合政法工作特点进行改造,引入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中,使之在规范执法行为、完善执法机制,提高执法效能等方面发挥推动作用,成为改革政法队伍建设方式的推动力。
四、现代管理理念在政法队伍建设中的应用
政法队伍建设要遵循政法工作的内在要求,结合现代管理理念会体现出一定的规律性。政法工作在以公正执法为基本价值取向达到终极目标的过程中,引入现代管理理念后就体现出其特殊的运行规律。法律的稳定性要求执法活动必须保持稳定运行,不能因形势变化而波动。对政法队伍建设的目标不能简单的停留在特定群体或某一部分诉讼当事人是否满意的层面上,政法机关不能因满足一部分人的要求而损害法律的公正。在这方面对政法干部的要求应有别于党政干部。因此,要改变目前把政法干部按党政干部进行管理的工作模式。在政法队伍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政法工作的行业特点和对政法干部的特殊素质要求。这些特殊要求集中反映在以公平正义为目标的价值取向、以法律为准绳的思维方式、以遵循程序制度为标志的工作运行机制、以收集审查认定证据为核心的工作内容上。这些行业特点直接决定了政法队伍建设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方法。只有注重研究并认真考虑这些特点,政法队伍建设工作才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才能有力地促进政法业务工作,使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相互促进,相得益彰,从而使政法队伍建设中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与能力建设、机制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执法作风的培养不仅要求在日常工作中的养成,还要强化规范约束。以现代管理理念中对人事管理的先进理念,陶冶政法干警的情操,在政法机关建立执法者的共同愿景,形成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内在心理素质。要注意平时工作作风的养成。要从强调着装上岗、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等细节入手,使政法干警养成忠诚、公正、严谨、求实、文明、清廉的职业习惯。要注重榜样引导作用。通过树立和宣传先进人物的事迹,使政法干警有学习效仿的目标,在全社会弘扬正气,树立政法工作的执法形象,维护法律的权威。
执法机制是公正执法的必要保证,是防止执法不严、执法犯法的有效屏障,为此,建立健全执法机制对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首先,要建立健全制度体系。政法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不同的岗位,不同人员的岗位责任都是法定的,为此,我们要根据法律的规定,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并套入现代管理的框架中,对不同的岗位细化不同的责任,明确岗位目标,建立工作流程,完善绩效考核方式,使每个从事本职工作的人自己的工作如何开展都做到有章可循,有矩可守,要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保障每个执法者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力,在维护公平正 义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中发挥重要的作用。
第二,要用制度管人管事,在抓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当制度建立健全后,如何落实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为此,要仿照现代管理中的各种管理制度,人性化合理改编以适应政法队伍的特性,强化政法干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意识,要在制度的落实上下功夫,使大家自觉依据制度开展工作,依照规章办理事务。
第三,在政法各机关、各职能部门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依据现代管理中的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必需、效能的要求,依法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通过逐级签订岗位责任状,使每个干部都明晰了解自己的岗位职责及其执法依据。
第四,要确定各机关、各部门、各岗位的岗位工作目标,实行全员目标管理。对能够量化的工作,尽可能确定量化目标,并将任职目标分解成年度目标和阶段目标,使每个干部工作目标清晰,评价考核标准明确。
第五,要对各业务部门实行全面流程管理,分解事权。要依据诉讼法和工作规则,细化工作流程,确定工作期限,理顺管理关系,形成规范运行的工作机制。
第六,要实行绩效管理。要整合各政法机关综合、政工、督察、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分工负责。针对各部门、各岗位政治工作、业务工作等诸方面工作质量和效率,实行月调度、季考核、年验收,健全工作督办机制,建立考察、督办、验收、评价、奖惩工作体系。
加强政法队伍建设,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迫切需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保障。因此,我们应当从现代管理理念中资源管理的选人、用人、育人、留人的角度出发,选优配强班子,建立健全更加务实的选人机制,目标考核及奖惩机制,保障机制,切实加强政法队伍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