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偃师法院城关法庭与洛阳市钢制家具协会协同搭建调解平台,依托“法院+协会”联动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洛阳某涂料公司与洛阳某实业公司因拖欠货款引发的买卖合同纠纷,不仅为双方企业卸下诉讼负担,更重新衔接起合作与信任的纽带。
拖欠百万货款 合作陷入僵局
2021年,原告洛阳某涂料公司与被告洛阳某实业公司约定由涂料公司向实业公司供应货物。然而,截至2024年8月,在货物依约交付后,实业公司仍拖欠货款113万余元。经多次催讨未果,涂料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剩余货款及逾期利息,并依法申请财产保全。
引入行业调解力量 促成纠纷圆满化解
承办法官张东旭审查后认为,该案事实清晰、争议明确。为降低企业诉讼成本、避免纠纷对企业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在征得当事双方同意后,法庭迅速启动涉企纠纷“绿色通道”,将该案委托至洛阳市钢制家具协会进行先行调解,借助行业组织的专业优势,推动矛盾实质性化解。
调解过程中,协会调解员分别与两家企业负责人展开沟通。一方面,引导涂料公司理解实业公司当前面临的资金压力,建议适当放宽付款期限;另一方面,向实业公司明晰法律责任,提示其拖欠货款可能带来的违约金与商誉损失。通过耐心协调,双方逐渐从对立走向对话。
同时,承办法官全程提供法律指导,以确保调解方向正确、协议内容合法,并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进行提示。最终,在“法院+协会”协同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方案。涂料公司主动申请解除对实业公司的保全措施,两家企业握手言和,纠纷得以高效、平和化解。事后,企业负责人将一面写有“秉公办事 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承办人手中,表达对法院与协会联动解纷工作的诚挚感谢。
本案是“法院+协会”联动解纷机制的一次生动实践,协会熟悉行业动态与企业实际需求,与法院的专业司法资源形成有效互补,不仅有助于将矛盾化解在诉前,更保护了市场主体活力。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继续深化“法院+协会”解纷模式运用,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更多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