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而庄严的法槌敲击声响起,11月28日上午,偃师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郭某受贿罪一案,偃师法院院长李丽君担任审判长,偃师检察院检察长王银轩出庭支持公诉。
来自洛阳市委党校与偃师区人民检察院的50余名青年干部代表参与现场旁听,接受了一场“沉浸式”的廉政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
随着审判长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郭某在任职期间,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审判长的主持下,庭审依法有序、高效推进。公诉方依据事实与法律,提出了逻辑严密、证据充分的指控。控辩双方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充分发表意见,保障了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合法权利。整个庭审过程严谨规范、重点突出。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将庭审化身为一堂“零距离”的警示教育课。通过旁听“身边案”,深刻认识到受贿罪的严重危害,切身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筑牢了敬畏之心。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持续推动审判职能延伸,让常态化的庭审观摩成为法治教育的“活教材”,用身边案绷紧思想之弦,教育引导干部守牢底线,以有力的司法作为,为建设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贡献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