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们考虑这么周到,特意避开孩子上学时间,真是太感谢了!”看着顺利完成交接的房屋,租户对这次执法过程表示由衷认可,房屋买受人也连连道谢。
10月14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为切实维护买受人合法权益,奔赴陕西西安,与当地法院紧密协作,在一起强制腾房案件中以柔性举措成功化解矛盾,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前,该案中被执行人名下的一处异地房产已被依法拍卖。执行法官经走访调查发现,房屋内现有租户居住,其孩子正处于义务教育学习阶段。然而,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的并非被执行人本人,而是此前的“二房东”。
依据“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执行干警早已在2024年11月就告知该租户,应在2025年8月租赁合同到期后主动腾退。但租户不仅未按期腾退,反而再次与“二房东”续约,严重影响了房屋买受人的合法权益。为此,法院启动了此次“跨省执行”。
面对复杂案情,若按常规程序强制腾退,可能对租户家中未成年孩子的心理造成负面影响,甚至激化抵触情绪,导致执行陷入僵局。
为妥善化解矛盾,偃师区法院主动与房屋所在地法院取得联系,共同制定了“优先护童、错峰执行、全程协助”的柔性方案。
一方面,执行团队结合实际情况,特意选择在孩子上学时段开展行动;另一方面,多次与相关人员耐心沟通,释明法律规定及拒不履行的后果,同时倾听其实际困难,消除其后顾之忧。最终,租户的态度从最初的强硬对抗转变为主动配合腾退。
腾房当日,执行干警有序维护现场秩序,协助整理搬运物品,并同步协调“二房东”退还租户保证金及剩余租金事宜;同时预留出合理时间,确保租户一家“腾有所居”。
整个腾房过程高效有序,历时两天顺利完成交接,双方当事人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此次跨域联合执行,既彰显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初心,也体现了“法理之外有情理”的执法温度。
下一步,偃师区法院将继续探索“刚性执法”与“柔性关怀”相结合的执行模式,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同时,充分考量特殊群体的实际需求,以更有温度的举措化解矛盾纠纷,让司法判决既有力度,更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