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上午,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三起刑事案件,因案件涉及重大民生领域、犯罪手段新颖、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特由偃师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担任审判长主持审理,偃师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银轩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庭审前,李丽君院长会同合议庭成员详细审阅卷宗材料,深入剖析案情,紧扣案件事实和证据,梳理重点问题,认真拟定庭审提纲,充分做好庭前各项准备。
庭审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由审判长把握好庭审节奏,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案件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依法组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对案件事实、定罪量刑等充分发表了各自意见。庭审各环节衔接紧密、重点突出、程序规范,充分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
此次法检“两长”同庭办案、带头办案、依法履职,既是偃师法检两院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严格履行院庭长带头办案职责、落实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具体体现,更是主动接受监督、推进司法公开、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切实彰显了法检两院共同维护司法公正的担当。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持续深化院庭长办案机制,充分发挥“头雁效应”,有效激发全院干警的履职热情,全方位、多层面提升审判执行质效与司法服务水平,为持续推进法治建设注入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