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6月28日清晨6时30分,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整装列队、蓄势待发,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拖、赖、逃”行为。随着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亚飞“行动开始”的命令下达,第22次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
走村入户 查人找物
行动开始后,干警们精准定位被执行人住所,围绕入户调查、查物找人等核心任务,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果断的执行力度,对规避执行行为展开有力攻势,切实将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执行干警通过前期摸排得知被执行人王某就在家中,于是在申请执行人的配合下成功进入被执行人家中。此时,被执行人还试图以“已经与申请执行人商量过了晚几天还钱”的说辞规避执行。待其谎言被执行干警拆穿后,将其依法拘传到案。因王某在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之后第一期就开始拖延履行,毫无诚信,最终偃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以示惩戒。
规范执行 善意文明
执行干警始终遵守规范执法、善意文明执行要求,既充分发挥执行强制威慑作用,又注重加强执行过程中的安全防范。
经过前期摸排,执行干警顺利找到一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所在地,经调查了解得知双方矛盾较大,且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对执行干警较为抵触抗拒。经过干警长时间地释法调解,充分为被执行人分析利弊,最终被执行人一次性拿出全部案款,由执行干警当场交于申请人,首执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全力以赴 效果显著
本次集中行动偃师法院坚持“穷尽执行措施,做到应执尽执”的目标,进一步加大了集中执行的威慑力,着力清理一批终本、终结及未结案件,共拘留被执行人2人,自动履行3件,达成和解2件,执行到位金额11.45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