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展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本次行动以执行涉农民工工资案件为重点,重点打击行踪不定,“拖、躲、逃、赖”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
早上6时30分,执行干警们准时集结完毕,整装待发。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亚飞作动员讲话后,执行干警们按照既定计划和路线,迅速奔赴执行现场,向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重拳出击。
为确保行动顺利进行,偃师法院对涉农民工工资案件进行了细致的梳理摸排,建立了涉劳动争议、劳务合同、劳动者人身损害等重点案件台账,并提前做好行动前期准备,逐案制定行动预案。
执行现场
申请执行人韩某与被执行人马某加工合同纠纷一案,韩某在多年催讨无果后,遂将马某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考虑到该案件关乎农民工切身利益,且执行标的额较小,秉承“一次性有效执行”的理念开展工作。最终在执行法官多次释法明理之后,被执行人马某立即主动履行了全部案款,该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本次专项行动,执行干警精心部署、精准发力、集中攻坚,并采取网络查控、财产调查、拘留等方式,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行动当日,共计结案8件,其中达成执行和解6件,执行完毕2件,拘传被执行人12人次,司法拘留4人,实际执行到位金额22.25余万元。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保持执行力度只增不减,常态化开展各类集中执行行动,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以“雷霆”手段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多措并举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的庄严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