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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高院到偃师法院顾县法庭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25-02-23 17:53:29




    2月2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玉生一行到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顾县人民法庭调研“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河南省高院副院长王波、省高院民一庭庭长姜立恒、洛阳中院副院长刘云峰、专职审委会委员刘宏伟、市中院民一庭庭长祖萌、偃师区政法委书记陈占伟、偃师法院院长李丽君等陪同调研。

    李玉生一行实地察看了顾县法庭一站式诉讼服务大厅、审判法庭、“枫桥服务站”、特色调解室等场所,详细了解了顾县法庭“四室一庭”工作法、信息化建设、法庭人员配备、案件审理、“枫桥码”一码解纷平台等方面的举措,查看了《司法审判白皮书》《源头治理白皮书》等资料,听取了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的情况汇报,并与法庭特邀调解员进行了交流。

    交谈中,洛阳中院副院长刘云峰介绍了洛阳两级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的创建情况,偃师法院院长李丽君介绍了偃师区区情和偃师法院院情,双方还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中好的做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

    李玉生充分肯定了偃师法院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中的探索与实践,对偃师法院在构建特色纠纷多元化解机构、“一码两站三室”创新推广、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认为值得学习和借鉴。

    双方表示,此次调研活动为两地法院搭建了经验交流的桥梁,达到了经验共享、优势互补的目的。下一步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的部署要求,深化“枫桥式人民法庭”建设,持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筑牢基层社会治理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格局,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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