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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后再发力 执行“开门红” | 偃师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5-02-14 18:44:40





    新年开新局,实干谱新篇。为持续提升执行工作质效,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2月14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在春节过后积极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偃师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亚飞带队参加。

    清晨6时50分,执行干警们集合完毕,按照既定方案奔赴各个执行现场。本次行动涉及案件类型较多,涵盖民间借贷纠纷、劳动报酬纠纷、合同纠纷等,每一起案件都关乎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在执行现场,执行干警们依法依规、果断行动。面对被执行人,执行干警们耐心释法明理,告知其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严重后果;对仍拒不配合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拘传、扣押财产等措施。整个执行过程有条不紊,充分展现了法院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和威慑力。

    善意执行促和解

    在一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中,被执行人一直“耍赖”躲避执行,申请人胜诉权益迟迟得不到兑现。本次行动中,执行干警再次前往被执行人住所地展开调查,经过一番周折,最终成功找到了被执行人。面对突然到来的执行干警,被执行人仍然拒不还钱,鉴于其拒不配合的表现,执行干警依法将其拘传至法院。

    在执行办案中心内,执行干警秉持依法规范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一方面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督促其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另一方面告知其拖延执行、逃避执行的不利后果。迫于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被执行人终于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他无奈地表示,自己最近遇到了一些困难,但拖欠申请人的工资款确实很不应该,也很惭愧。最终,在执行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当场支付了申请人索要的大部分工资,并承诺余款在半年内分期偿还完毕。至此,案件得以结案,申请人合法权益亦得到了有效保障。

    司法拘留不手软

    在执行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过程中,被执行人高某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逃避履行还款义务。为严惩被执行人高某的赖账行为,行动当天,执行干警果断将其拘传到案。

    经过释法明理,高某仍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也不提出相应的还款计划,鉴于其恶劣的态度,偃师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以示惩戒。

    此次集中执行行动成效显著,共依法拘传被执行人9人,司法拘留3人;结案6件,其中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3件;扣押奔驰汽车一辆,执行到位金额17.96万元。此次行动不仅让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更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向社会传递了“生效法律文书必须履行”的强烈信号。

    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艰,持则可圆。新的一年,偃师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执”理念,以更扎实的工作作风,更饱满的工作热情努力办好每一件执行案件,切实提升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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