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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发“令” 护“未”成长 | 偃师法院发出2025年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

发布时间:2025-02-12 11:14:02



    “孩子的成长离不开家长的关爱,现向你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你在今后的生活中,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并担负起应有责任……”

    近日,偃师法院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刑事案件时,针对未成年被害人的家长履行监护人职责的缺失和错位,依法向其发出2025年度首份《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引导,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郭卫东发现被害人父母离异后均忙于工作,对孩子的日常动态和心理变化关注不足,在未成年人安全教育与监管义务方面存在显著缺失,未能及时对孩子进行正确的教育引导。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强化监护人的监护意识,偃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相关规定,向被害人的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做好家庭教育;关注被害人心理健康,与被害人多沟通、多交流,注重对其进行防性侵、防欺凌、防诈骗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其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对被害人网络使用的监督管理,教育引导其健康上网。

    承办法官表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提醒各位家长重视家庭教育,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同时,法官也将持续关注该家庭的教育整改情况,确保指导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课堂,司法是守护成长的关键防线。下一步,偃师法院将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加强法治宣传和家庭教育指导,将能动司法理念贯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令》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司法保护作用,督促未成年人监护人切实担负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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