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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冬执行“不降温” | 偃师法院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4-11-09 19:35:57




    为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11月9日清晨,偃师法院执行局在全院各部门的协助下,联合法警队集结32名干警,出动12辆警车,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集中执行行动,以雷霆之势重拳出击。

    精心部署,精准施策。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前,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亚飞和执行局局长杨延鹏进行了周密地部署,配齐、配强参与本次行动的人力、物力,并制定了详尽的执行方案。通过对案件进行全面梳理与细致排查,精准锁定了被执行人的行踪与财产线索,为顺利开展执行行动奠定了坚实基础。

    团队协作,雷霆出击。行动中,执行干警们坚持文明执法、规范执法,注重释法明理,耐心向被执行人讲明法律法规,督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同时灵活运用清晨突击、夜间蹲守等多种战术,对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

    清晨6时30分,各执行小组立即展开行动。一执行小组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并顺利找到被执行人刘某,因现场沟通无果,便决定将刘某拘传到院,但刘某却拒不配合。

    “我年龄大了,你们不要碰我,出了事你们负得起责吗?”年逾60岁的刘某说道。见此情形,为稳妥起见干警们立即向指挥中心发出需要支援的信息。协助人员到达现场后,刘某最终在法院强大的执行震慑下不再负隅顽抗,跟随干警上了警车。

    在法院的办案中心内,因被执行人刘某仍拒绝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遂向其送达并宣读了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以示惩戒。

    在执行郭某二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过程中,经偃师法院网络查控调查,发现其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干警与郭某进行电话联系时,其态度恶劣,甚至拒接电话,干警遂决定将其依法强制拘传至法院。

    与此同时,考虑到案件标的额较小,执行干警耐心向其讲解法律规定,劝导其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并严肃释明拖延、逃避、抗拒执行的严重法律后果。此时郭某也认识到了消极应对执行的错误行为,于是积极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并最终达成分期履行协议,当天履行部分钱款,余下部分于年底之前偿还完毕。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拘传被执行人13人,执行完毕结案2件,达成和解结案3件,司法拘留6人,执行到位金额6.8万元。有力打击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彰显了司法权威,赢得了申请执行人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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