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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1点,我们在百里之外找到了被执行人……

发布时间:2024-10-12 18:30:17




    10月11日下午4时许,

    偃师法院执行干警

    接到公安部门反馈的

    失信被执行人李某行踪。

    随即闻令而动,

    迅速奔袭百里之外,

    经过近6小时的蹲守,

    在次日凌晨1点

    成功将拒不配合腾房、

    长期隐匿异地的李某拘传到案!

    欠钱不还“躲猫猫”?

    在李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进入执行阶段后,因被执行人李某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偃师法院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查控,依法查封了其名下房产。

    李某刻意规避执行且长期隐匿外地,执行法官多次电话、短信尝试联络李某,并前往其现住地、户籍地查找行踪均无果,而其涉及的多起执行案件金额高达数百万元。因此,经综合考量,偃师法院依照法律程序对被执行人李某名下的房产进行了司法拍卖。

    房屋成功拍卖完成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下达了执行裁定书和限期腾房通知书。到期后被执行人仍未将房屋腾退,且自始至终拒不露面。为依法维护司法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偃师法院遂决定与公安联动对失信被执行人李某采取强制措施。

    发现行踪速响应,腾退房屋护权益!

    10月11日下午4时许,偃师法院接到公安部门预警线索后,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亚飞和执行局局长杨延鹏立即组织协调数名干警前往三门峡市渑池县某酒店寻找被执行人。经过2个小时的奔袭,干警们到达目的地,在当地公安部门的协助下,历经近6个小时的蹲守,于凌晨1时终于将被执行人李某抓获,并连夜带回偃师法院。

    在法院强制执行的高压态势下,经执行干警严肃的批评教育和反复释法明理,被执行人李某终于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家属及搬家公司立即开始腾退房屋。最终,在执行干警的现场监督下,经过6小时成功将房屋清退,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正义的实现不仅需要公正的裁决,更需要迅速有力的执行,为贯彻落实“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要求,偃师法院执行局始终秉承着“如我在执”工作理念,回应当事人的殷殷期盼。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在此,偃师法院奉劝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切莫抱有侥幸心理,更不要以身试法,如果仍执迷不悟、抗拒执行,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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