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无小事,“小案”系民生。为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9月26日至28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将集中开展涉“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重点对5万元以下的小标的案件进行集中执行攻坚,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助推偃师法院“百日攻坚”专项执行行动再掀热潮。
专项行动中,偃师法院执行局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整合办案资源、制定执行方案。执行小组每日凌晨6时30分开展执行行动,针对“小标的”案件标的小、大部分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却心存侥幸、不愿履行的特点,执行干警坚持耐心释法说理,用足用好用活各种强制措施,依法充分使用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
打架纠纷拒履行? 司法拘留显威慑!
王某与杨某因摆摊占位产生纠纷,甚至大打出手。遂诉至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杨某限期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2000余元。立案执行后,执行干警曾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杨某,催促其尽快履行,然而杨某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履行。
9月25日,执行干警接到申请执行人提供的有关杨某所在地的线索,便迅速赶往现场。但被执行人杨某不仅拒不履行赔偿义务,且抗拒执法,极不配合法院工作。在被强制带到法院后,其依然不悔改,态度强硬,最终被采取十五日司法拘留以示惩戒。
行动当天,仅被司法拘留不足一日的杨某主动联系法院,称愿意积极配合履行赔偿义务,并将赔偿款如数汇入法院账户。鉴于其已履行完毕赔偿款,法院解除了对杨某的司法拘留措施,该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
十年纠纷一朝解 案结事了促和谐
2015年,胡某与王某因借款纠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限期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因王某未主动履行义务,胡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双方当事人曾线下达成还款协议,申请人胡某申请撤销了对该案的强制执行申请。然而直至2024年,因王某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申请人再次申请强制执行。
期间经执行干警依法拘传、居中调解释法,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完毕了全部案款,该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行动当天,申请人胡某特意为执行干警赠送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为民解忧”的鲜红锦旗以示感谢。
活动当天,偃师法院共拘传被执行人16人,其中11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全部履行义务;4起案件的被执行人偿还部分钱款,达成和解协议长期履行,执行到位金额共21.81万元。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执行行动,以“如我在执”的司法温情,加大执行力度,切实把群众诉求放在心上、把职责使命扛在肩上、把权益兑现落在行动上,努力让老百姓的“纸上权益”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