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推动调解工作提质增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8月15日,偃师区法院翟镇法庭联合翟镇镇平安建设办公室,组织召开平安建设工作业务培训会。
翟镇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郭世昌,翟镇镇信访办主任杨少帅及翟镇镇辖区内19个村主管副职、综治网格员参加会议,会议由翟镇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郭世昌主持。
翟镇法庭法官助理黄琦通过梳理和总结近一年来翟镇法庭审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围绕“相邻关系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两种案件类型,为全体网格员进行授课。
黄琦结合已审结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向网格员介绍了处理相邻关系纠纷所依据的四个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原则、团结互助原则、公平合理原则、尊重习惯原则,引导网格员学法调解、用法调解、合法调解,以悉心调解推动形成与邻为善、以邻为伴、互利共赢、互帮互助的良性邻里关系。针对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黄琦总结了已审结的民间借贷案件中的争议焦点,对民间借贷中常见的借条、欠条、收据等交易手续进行了详细解读,并提供了规范的书写格式模板。
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将把此次培训中学到的法律知识和调解经验,运用到实践当中,力争将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下一步,翟镇法庭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基层治理大格局,延伸司法触角,调动社会力量,发挥“法院+网格”的联合效应,聚焦“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扎实推动多元解纷及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