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洛阳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副主任马辉一行到偃师法院对行政诉讼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偃师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可宝及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王可宝汇报了偃师法院行政诉讼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行政诉讼工作的满意度、积极发挥府院联动的成效、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查、发挥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效果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
调研组充分肯定了偃师法院在行政诉讼及复议方面做出的努力,也十分关心偃师政法系统在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方面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针对调研信息作了细致地沟通交流,对法院行政诉讼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司法为民宗旨。以“如我在诉、感同身受”的理念服务群众。要树牢新时代司法理念,牢记以人民为中心,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作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行政诉讼的诉求和期盼,不断提升行政诉讼的满意度。
二要坚持解放思想,加强能动司法力度。法院要加大对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适当性审查力度,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要必要、适当约束行政公权力的扩张,既要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保护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三要延伸行政审判职能,充分引领行政机关积极参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着力提升行政诉讼质效,推进行政诉讼案件的诉源治理。
李丽君对洛阳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监督支持法院工作表示衷心感谢。下一步,偃师法院将以此次专题调研为契机,认真梳理落实调研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在今后工作中与行政单位密切配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为推进行政治理能力法治化、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