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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丰收季” | 案结款清!偃师法院顺利保全百余亩小麦

发布时间:2024-06-13 09:08:11




    一面锦旗,一份肯定!6月12日,保全人耿某风尘仆仆地来到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将一面印有“勇于担当为民做主 善于执行案结事了”的锦旗送到执行局,亲手交到保全组组长刘晓亮手中,连声表示感谢。

    近日,偃师法院用一周时间成功办理一起保全大宗农作物小麦的案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执行局保全组顶着炎炎烈日,前往现场为双方进行调解,切实做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

    基本案情

    几年前,耿某借给张某4万元,两人约定了还款利息和还款期限。但张某到期后未及时偿还借款,耿某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24年5月将张某及其妻子候某起诉到法院。后经法院调解,耿某自愿放弃利息,张某及候某承诺以小麦处置款现场清偿债务。

    保全过程

    后耿某申请财产保全,保全张某承包的100多亩小麦处置款。保全组接到这起案件后,考虑到小麦是大宗农作物,又正逢夏收时节,6月初就要进行收割,若不能保全今年的小麦款,耿某极有可能会面临官司打赢但执行不到钱的结果。

    执行过程中为确保小麦收割不误农时,同时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执行局局长杨延鹏选择柔性执法,亲自带领保全组干警顶着炎炎烈日,多次前往张某承包的麦田进行实地勘察,并与审判法官联合调解,就地组织双方协商。图片

    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导张某不要因一时赌气误了农时,不仅浪费粮食自己还会遭受损失。在执行干警有理有据、软硬兼备的劝导下,张某终于与耿某当庭达成调解。端午节期间,在法院监督下,张某对小麦进行售卖,并将处置款当场交付给耿某,实现了案结款清。

    偃师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积极践行“如我在诉”为民情怀和能动司法理念,不断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灵活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切实保障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兑现,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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