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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亮剑” 法护营商 | 偃师法院开展涉营商环境案件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4-05-17 19:13:11




    执行脚步不停歇,执行力度不减弱!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5月17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持续开展常态化集中执行行动,对逃避执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以真金白银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期待。

    此次执行行动任务是“暖企业、保民生”,偃师法院执行局周密部署、提前规划,制定行动预案,出动干警25名,派出警用车辆8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亚飞现场指挥,执行局局长杨延鹏带队执行,为此次执行行动取得良好效果打下了坚实基础。

    01执行七天全额到账 申请人赠锦旗致谢

    王某与闫某等人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偃师法院审理后判决闫某等人限期赔偿王某2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闫某等人未主动履行义务,王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执行实施组组长王慧安通过信息化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实际足额控制闫某名下银行账户款。由于申请执行人王某着急使用该笔款项,承办人经与被执行人沟通,被执行人闫某提出放弃异议期主动申请提前扣划,因此在该案立案后的第七天,申请执行人即拿到全部案款。

    申请执行人为表达对执行局迅速执行案款的感谢之情,为执行五组及承办干警送上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高效办事”的鲜红锦旗。

    02

    强制执行清场 彰显法律权威

    行动中,执行干警在高亚飞院长和杨延鹏局长的带领指挥下,驱车前往执行现场对场地和厂房租户进行清场告知,并邀请当地派出所民警保障、协助此次清场行动。

    在联动执行的强大震慑下,各租户以及被执行人的家属也由最初的拒绝执行变为密切配合,随即联系货车自行离场。但由于货物较多,清退进度略显缓慢,为保证此次清场行动顺利进行,执行干警在执行现场顶着37℃的高温看守着一车车货物清离现场。

    03达成协议却拒不履行,强制拘留!

    王某(化名)与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偃师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由高某每月支付2500元,直至50万元全部履行完毕为止。调解书生效后,被告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多次催要未果,该案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行动中,承办人得知被执行人高某的线索后,立即赶赴现场并成功将被执行人拘传回法院。承办人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若不还款将面临强制拘留的严重后果,但被执行人仍然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义务。鉴于此,法院依法决定对被执行人强制拘留15日,并于当日往送拘留所执行。

    此次行动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1人,其中执行完毕结案4件,和解结案2件,司法拘留4人,清退厂区一处(仍在清场中),扣押汽车一辆,执行到位16余万元,偃师法院干警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法院强大的执行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偃师法院将永葆初心使命,努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打击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用实际行动彰显新时代执行干警的责任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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