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偃师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亚飞积极协同执行局一线干警组织协调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及时兑现了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没有法院的强力执行,这个钱肯定要不回来,真的太感谢你们了!”申请执行人崔某激动地说。5月13日,崔某将两面印着“一身正气 执法如山”、“彰显法律尊严 全心为民办事”的鲜红锦旗送到了偃师法院执行局干警手中以表感谢。
案情回顾
崔某与王某等人因借款纠纷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王某等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借款本金35万元并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等人未主动履行,崔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期间,执行干警经查询发现王某名下有一套房产,当即对该处房产进行了查封,并告知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王某表示暂无能力履行还款义务,偃师法院遂依法对其名下的房产进行司法评估、拍卖。
拍卖成交后,被执行人王某却拒不腾退房屋,执行干警遂于5月10日组织执行队伍赶赴三门峡市对拍卖房屋进行强制腾空。此时一直不以为然的王某再也坐不住了,火急火燎赶到住所,但房屋已经被竞拍,于是又连夜转战到偃师法院进行调解。
直至晚上10时,双方终于达成协议,被执行人王某一次性履行45万元执行款,房产竞买人主动放弃了拍得的涉案房产,该案以执行完毕的方式结案。
两面锦旗,饱含人民群众对偃师法院执行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法院执行干警的鼓励和鞭策。无论是埋头苦干的夜晚,还是千里执行的路途,偃师法院执行干警不怕苦、不怕累,真正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兑现成真金白银,不断提高案件质效和司法公信力,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