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偃师区人民法院首阳山人民法庭线上化解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让群众“足不出户”即可解决纠纷。
案情回顾
被告杨某驾驶机动车与张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司机张某与乘车的原告王某等人受伤,且双方车辆均被损坏。后因赔偿问题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调解过程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杨某及其驾驶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在偃师本地,且杨某年龄相对较大,在办案人员通过电话对其进行耐心指导后,仍对使用网上开庭系统存在困难。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提高办案效率,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选择用微信聊天群的方式,为办案人员及当事人组建群聊,利用网络“云上”解纷。
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针对案情,就赔偿金额、赔偿期限以及诉费承担等问题与双方当事人耐心沟通,阐明法律并协商调解方案,在其不懈努力下,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办案人员利用“线上云调解”组织双方签订了调解协议,并通过电子送达的方式将调解书送达至当事人手中。
至此,这起纠纷在“线上”圆满审结,让群众“足不出户”地解决纠纷,不仅收获当事人“点赞”,还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法律效果。
下一步,偃师法院继续将牢固树立能动司法、司法为民理念,充分发挥“线上调解”作用,确保矛盾纠纷及时高效化解,彰显公正司法的速度、力度、温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