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好春光,执行正当时。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3月30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执行局聚焦涉民生案件,组织开展涉民生专项集中执行行动,掀起春日执行新高潮。
执行现场,干警们针对每个案件的实际情况,或靶向施策,讲清法理;或晓以利害,讲明事理;或刚柔并济,讲透情理,最大限度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01 拖欠孩子抚养费?强制拘传促履行!
该案中,曹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判决,婚生儿子随父生活,其母曹某需每月支付500元生活费,直至儿子年满18岁。后因曹某未按期支付抚养费,案件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涉抚养费纠纷案件的执行,虽然金额标的不大,但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鉴于此,被执行人曹某被纳入此次集中行动的重点对象。在执行现场,曹某仍拒不支持抚养费,执行干警果断将其拘传至法院,并决定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听闻自己将会被拘留,曹某才意识到动真格了,当即改变态度,积极履行了全部执行款,首执案件予以执结。
02 工伤致残索赔难,倾力执行护民生!
丁某诉王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王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丁某遂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行动当天,王某被执行干警依法强制拘传,经过集中体检后被带至法院执行办案中心。坐在询问室的椅子上,被执行人王某内心已受到极大触动,意识到无法再逃避后,终于“认了怂”,遂联系申请执行人并与其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一次性履行1.5万元,该案和解结案。
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出动干警23人、警车11辆,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3人,执行完毕案件3件,达成和解6件,扣押轿车1台,司法拘留4人,执行到位金额66.32万元。
民有所呼,“执”有所应。下一步,偃师法院将继续聚焦人民群众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亮利剑、出重拳,采取灵活多样的执行措施,跑出执行“加速度”,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