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月28日,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了2024年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天色微亮,警灯闪烁,执行干警精神饱满,在办公楼前整装待发。
偃师法院执行局前期严密部署,明确行动路线,制定集中执行行动方案。此次集中执行共集结执行干警35人,警车10辆,多路出击,以利剑出鞘之势,直奔被执行人所在城区和乡镇,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高亚飞、执行局局长杨延鹏以及员额法官分别带队前往执行一线,以雷霆之势震慑督促更多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用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院司法为民宗旨。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分工明确、密切配合,按照预定方案有序进行逐户排查,现场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对态度诚恳、还款意愿积极的,当场督促被执行人现场履行;对态度蛮横、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予以强制拘传、拘留。
案例一:有缘随时能“相会” 耐心调解促履行
下乡奔跑忙碌了一上午的执行干警看时间已到中午,遂决定就近找家饭店吃个便饭,稍事休息。
推开店门刚坐下,无意间一瞥,恍惚间看到了一个“陌生又熟悉”的面孔。霎时还以为是自己职业病又犯了,看谁都眼熟,但经过仔细辨认,原来那人正是自己办理案件中的被执行人高某。
执行干警顿时心里乐开了花,心想: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啊!吃个饭也能碰到被执行人!执行干警顾不上用餐,立即上前与被执行人“打招呼”并将其带至法院。
返回途中,执行干警立即联系申请执行人赶赴法院协商解决该起纠纷。终于,在法院执行办案中心内,经过数小时的调解,干警向其释明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后果,被执行人高某迫于执行压力终于将所欠的货款全部缴纳。至此,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例二:交通肇事拒赔偿 司法拘留不手软
2018年,被执行人许某驾驶的小型轿车与行人侯某相撞,造成侯某严重受伤,后经交警部门认定,许某负该事故全部责任。
后侯某诉至法院,要求许某赔偿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经依法审理判决,许某赔偿侯某医疗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许某仍未履行,侯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行动当天,执行干警早早来到被执行人许某家中,强制将其拘传至法院。但经过执行干警反复耐心教育,许某仍然态度顽劣,拒绝赔偿。在劝说未果的情形下,为了维护申请人侯某的合法权益,偃师法院依法决定对许某实施司法拘留。
本次集中执行,共依法拘传失信被执行人18人,执行完毕3件,执行和解9件,司法拘留5人,执行到位金额23.4万元。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持续高效高质开展集中执行活动,加大强制措施的使用力度,全面改善执行环境,用“真金白银”兑现司法为民的承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