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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力发力,联合破困!多名失信被执行人相继“落网”

发布时间:2024-02-21 11:48:30




    面对失信被执行人“躲猫猫”、“玩失踪”到底该怎么办?

    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与公安机关建立“法院+公安”联动协作机制,由法院向公安机关提供长期躲避执行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安机关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协助临控,精准定位失信被执行人,让“老赖”无所遁形!

    新年开工近3天的时间,已先后有多名失信被执行人“落网”,履行了部分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案例一

    在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事故发生后,经偃师公安交通警察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某负该事故的全部责任。因刘某未主动进行赔偿,受害人周某遂起诉至法院,胜诉并立案强制执行后,刘某仍四处躲藏、逃避执行,干警多次寻找被执行人刘某及其财产未果。

    穷尽各项执行措施后,执行干警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同时,将被执行人刘某的信息移交公安机关进行临时布控。2月19日下午17时许,偃师法院执行局接到洛阳火车站的通知,被纳入公安临控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将乘坐19时06分的列车赶往异地。

    接到通知,偃师法院立即组织3名干警提前到达火车站进行布控。经过数小时的苦苦坚守,终于在列车即将发车前看到了慌里慌张准备检票进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刘某,干警出示证件表明来由后遂依法将其带回法院。

    被传到案后,执行法官对刘某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向刘某进行释法明理。直至深夜近11时,被执行人刘某终迫于执行压力,主动一次性履行了4万元执行款,余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分期还款协议,案件予以结案。该案的顺利执行,不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更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

    案例二

    薛某等人因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将张某诉至本院。偃师法院依法审理该案后,判决张某向薛某等人赔偿相关损失212000余元。判决生效后,因张某拒不履行,薛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然而被执行人张某却玩起了“躲猫猫”,自2018年以来一直东躲西藏,试图规避执行,本次执行已是该案件第四次执行程序。为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偃师法院遂联合公安机关对张某进行临时布控。

    2月20日上午7时,偃师法院执行局通过公安机关获悉被执行人张某的行踪线索,得知其将于上午9时10分在洛阳火车站乘车前往外地,执行干警立刻赶赴洛阳车站进行布控。但狡猾的被执行人张某并未在洛阳站乘车,而是在偃师火车站乘车。执行干警得知张某行踪后,又立刻安排警力前往偃师火车站,准备对被执行人张某依法实施拘传。

    最终,一直规避执行的张某被顺利找到,同时也意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现场履行4万元执行款并承认错误,主动与申请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写下还款计划书,该案顺利执结。

    “法院+公安”临控失信被执行人是近年来偃师法院推行执行联动机制的重要举措,为执行干警有效查找被执行人的下落增添了“千里眼”,为解决执行过程中“找人难”的问题打开了新的突破口,切实提升了强制执行的效果和威慑力,最大限度维护了法律权威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持续加强与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加大联动执行力度,不断提升执行质效,坚决以高压态势打击规避执行的行为,全力以赴将人民群众胜诉权利及时转化为“真金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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