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偃师:执行现场化积怨 耐心调解挽亲情

  发布时间:2013-05-27 12:20:26


   “他们家的事情这些年,历届村委班子做了大量的工作,都始终无法化解,今天能通过法院执行局得到圆满解决,真是不敢想”。——偃师市法院“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现场,偃师市翟镇镇田中村村支书万昌感慨万分。

    70多岁的刘某丈夫去世多年,育有二儿一女。刘某因早年分家没有给大儿子分宅基和房屋,致使周某一家多年在外租房居住,为此常年母子不和、婆媳反目,积怨很深,甚至在其父亲去世后多年都未回家探望母亲,不尽赡养义务。刘某遂将儿子起诉到法院。案件到执行阶段后,周某仍然以各种理由多次拒绝履行判决。“倡导诚信、见证执行”活动开始后,偃师市法院将该案作为重点执行案例,组织力量认真准备开展执行。

    5月23日,该院执行局邀请洛阳电视台、偃师电视台、偃师《西亳新讯》等新闻媒体记者及政协委员、律师代表、执行监督员、镇干部等人,到周某住处,配合、协助并见证该案的执行。经过前期了解,执行法官深深感受到,该案经一纸判决和强制执行无法根本解决问题,只有化解家庭矛盾,促使母子重归于好、使双方重拾亲情、使儿子自觉尽孝才是关键。执行法官将双方组织到村委会,重点对周某夫妻开展工作。不厌其烦地讲述父母含辛茹苦养育子女的艰辛和子女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道德责任;劝说周某夫妻,应照顾到母亲年事已高,以孝道为本,摒弃前嫌,尊重和理解老人。同时劝解刘某照顾儿子家庭经济条件,给予一定的宽限期。现场政协委员、律师、村镇干部等也苦口婆心地对双方做思想工作,经过3个多小时的说服教育、斡旋调解。双方被执行法官等在场调解人员的坚持和真诚所打动,情绪逐渐稳定,态度也发生转变。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之前应该承担的5000元赡养费,周某在三个月内履行完毕;今后兄弟二人共同赡养老人,让老人安享晚年。案件圆满解决,现场群众一致叫好,媒体全程见证,达到了“执行一例、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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