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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心所向,“执”责所在 偃师法院“硬核”促履行

发布时间:2023-11-18 19:55:45



    当事人打赢了官司,却迟迟得不到有效执行,不仅严重损害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影响司法公信力。为此,偃师法院下重力、出重拳,坚决严厉打击拒执行为。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权益,根据偃师区人民法院党组对执行工作的部署要求,11月18日,执行局开展集中执行行动,重点攻关涉民生、涉小微企业以及涉金融的案件。

    清晨6时40分,偃师法院大楼前45名执行干警已整装待发,随着执行局局长杨延鹏一声令下,2023年第31次集中执行行动拉开序幕。执行干警兵分九路,奔赴执行现场。

    通过一天的奔走忙碌,本次集中执行行动共强制拘传到案13人,共执结案件4件,达成和解协议结案6件,司法拘留1人,为申请执行人兑现共计17.02万元,以执行实效让群众感受到了冬日里的司法温暖。

    清晨响起敲门声,面临拘留快履行

    关于执行王某支付抚养费纠纷一案,清晨7时许,睡眼惺忪的她打开房门时,发现数名执行法警站在眼前,顿时傻眼,随即被拘传至法院。

    据了解,王某与丈夫经人介绍相识并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之后,两人为生活琐事矛盾冲突不断,最终王某向法院起诉离婚。经法院依法判决,双方离婚,孩子由父亲抚养,王某需每月支付抚养费。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期履行义务,该案遂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被执行人王某被拘传到案后,在办案中心室内,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地做王某的思想工作。称其虽已离婚,但与孩子的血肉亲情并未割断,作为母亲理应承担养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并告知如若再不履行,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听到可能会被拘留,王某开始“慌了”,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并一次性将执行款项履行到位。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抗拒执行欲逃跑,执行干警眼疾手快将车“拦”

    高某诉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行动当天,执行干警顺利找到了被执行人刘某,并发现其门口停放了一辆疑似该案所查封的车辆。然而,在核查期间,被执行人刘某趁执行干警不备,跳上了张某二人(系被执行人刘某的同村)停放在路边的货车,企图逃跑,甚至有发动车辆、踩油门的迹象。

    员额法官周冰洋和执行干警肖锦霖二人发现后,迅速奔至货车旁并立马拔下车钥匙,周法官更是不顾个人安危地用身体挡在车前。拦下车辆后,被执行人刘某及其同村依然拒不配合。待驰援干警赶到稳控现场局势,才将其连人带车带至法院。事后发现,干警肖锦霖在拔下车辆钥匙时手部被划受伤。

    该三人被拘传至法院后,张某二人在执行法官的释法下,认识到了自己所犯的错误以及妨碍执行的后果,法院决定不予追究并将其释放。而被执行人刘某因拒不履行义务被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只要路是对的,就不怕路远。”执行法官在执行路上,始终坚守信念、充满勇气与毅力,他们积极应对困难挑战,不断提升自身能力和素养,用汗水与付出换来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充分彰显了司法为民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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