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振中,知识产权庭庭长杨楚、副庭长杨帆、员额法官杨保国到偃师区调研指导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洛阳市偃师区政府副区长梁松杰,洛阳市偃师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丽君以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科技局、工信局、民营经济发展促进中心等有关单位负责人陪同调研。
王振中一行先后到华泰综合利用建材有限公司、新星轻合金材料(洛阳)有限公司、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调研活动,听取了三家公司负责人对本公司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专题汇报,并深入公司研发中心以及生产车间实地参观。
在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王振中一行与偃师区相关单位召开了座谈会,各单位结合主责主业,围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科技创新进行了发言。
王振中强调,一要提高认识,牢树担当意识,要深刻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企业不仅要重研发,还要重保护,作为法院同样也要重视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引导和指导;二要形成合力,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凝聚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合力,深入开展府院联动,法院与地方党委政府要坚持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交流与协调配合,切实发挥自身职能,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保驾护航;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提升主动服务意识,主动向企业了解需求,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将隐患消除在诉前,把纠纷化解在诉前。
下一步,偃师法院将以此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加深府院联动,加大对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宣传,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与企业沟通,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促进偃师民营企业发展以及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